您好,欢迎访问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教育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件通知 > 正文

惠农区教育体育局关于2011年度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

2012年01月09日 09:58:39 来源: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教育局

各民办教育机构:

为了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宁政办发【2011147号),根据宁教发【2011305号和石教体通字【2011145号关于民办教育机构年检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区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惠农区教育体育局决定对全区民办教育机构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凡经惠农区教育体育局审批注册的辖区内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均为本次年度检查的对象。

二、年检内容及重点

本次年检以《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为指导,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民办学校办学方向、办学条件、教学管理、财务管理、办学效益五个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同时,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情况。

(二)办学管理情况。本年度在行政管理、招生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后勤管理等方面采取的新措施以及所产生的效益等情况。

重点检查:

1.是否依法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有健全的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

2.是否充实和完善办学条件。土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图书册数、教学仪器设备、教师队伍建设等与办学层次、规模相适应。

3.教学质量管理情况、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教材使用和学籍管理是否规范。

4.教学人员持教师资格证上岗情况,师资职称结构是否符合办学要求,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等情况。

    (三)办学机构变更、变动等情况是否经过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或备案,是否认真执行办学许可证年检制度;是否按要求按时准确上报相关数据资料;是否按照批准核定的许可证内容办学。

(四)是否设置相应的财务机构和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并符合财务管理规定,财务收支账目明晰、清楚。  

(五)收费是否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学生退学的退费是否按政策规定执行,收费项目是否按规定公示。

 (六)在消防、食品卫生、校舍和校园管理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防范措施以及学校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声誉等情况;各类证件是否齐全。

三、检查结果的处理

1.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并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2.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单位要责成其限期整改。整改后,符合要求的予以通过,不符合要求,则责令停止办学。

3.逾期不参加年检的,视作停止办学处理,按有关规定予以注销办学许可证。

四、时间安排:

2011年度的年检工作自201211起至2012320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自查上报材料阶段(201211——2012112)为各办学机构自查阶段,并于自查日期终止日前向教育体育局上报年检表及自查报告(需加盖学校公章),并同时将电子稿发往邮箱dengaijun.hn@163.com

2.第二阶段:教育体育局检查阶段(20121132012310)为教育体育局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普查和对民办培训机构的抽查评价阶段。

3.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2310——320)教育体育局对民办教育机构的年检工作进行总结,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年检结果。整改的办学单位,在整改不到位,未经复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不得做招生简章、办学广告的宣传。自动放弃年检的单位或年检不合格的单位,将依法取消其办学资格。

附件:(下载链接)

1.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办教育学校(机构)登记表

   2.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办教育学校(机构)年检审核表

   3.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办教育学校(机构)年检情况汇总一览表

4.惠农区民办幼儿园2011年年检考核细则(学前班参照执行)

 

 

 

0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评论区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网站通行证
通知公告
历史今天
Copyright hnjyj.30edu.com All Right Reseived. 现教网备05008988
主办单位: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教育局 技术支持:中国现代教育网信息中心
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教育局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联系方式: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教育体育局
您是第4486111 位访客,建议使用IE 6.0以上版进进行浏览